根据《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推免生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高质量完成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行政副院长、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系系主任和院长助管任工作小组成员,辅导员及教学管理人员任秘书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如下:
组长:冯诚 曹国林
副组长:王君玲 周兆瑜
成员:刘晓程 王春彦 张硕勋 韩亮 李娟 于永俊 王臻 张维民
秘书:张晶晶 杜娥
纪检委员:周兆瑜
三、推荐计划名额分配
根据《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分配表》,学校下达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计划名额26名,本方案不涉及其他类型推免名额。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及我院2024届在读本科毕业生人数,我院26名普通计划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各专业(方向)普通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专 业 |
在读人数 |
推荐名额 |
新闻学专业 |
71人(减去本研贯通1人) |
10名 |
广告学专业 |
27人 |
4名 |
广播电视学专业 |
26人(减去本研贯通1人) |
4名 |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方向 |
29人 |
4名 |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
29人 |
4名 |
总计 |
184人 |
26名 |
四、学生申请资格
纳入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专业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注: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照前三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测算,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方向按照第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测算。降转学生降转前第一学年的专业课成绩不计入测算,但学院认定的匹配学院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如大一学年的公共课等)计入测算。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即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考核内容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综合评价。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指标。
六、推免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采用线下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考核,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一)综测入围
对综合测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提交推免申请。
(二)学生申请
(1)以非特殊学术专长申请
综合测评入围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相关支撑材料。
(2)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书面申请、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等。
(三)综合评价考核
学院制定《新闻与传播学院“普通计划”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成立审核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
(1)以非特殊学术专长申请
学院分专业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学生根据答辩顺序依次进入综合评价考核环节。
学院审核评议小组通过答辩考核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按照《细则》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
分专业进行答辩,学院审核评议小组对学生的学科特长资格进行认定,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给予是否同意其以学术专长申请推免的审核鉴定意见,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四)确定拟推免名单
最终拟推免名单以学院综合评价考核后的总成绩为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总成绩由学业成绩(指学生个人历年成绩单中主修专业学位课平均学分绩,且无缺考或重修记录,不含辅修、双学位、微专业课程)与综合评价成绩加权组成。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权重之和为1。计算方式如下:
学业成绩(学位课平均学分绩)×80%+综合评价得分×20%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前三学年主修专业的学业成绩(学位课平均学分绩)×80%+综合评价得分×20%
网络与新媒体方向:
第三学年主修专业的学业成绩(学位课平均学分绩)×80%+综合评价得分×20%
注:网络与新媒体方向第三学年主修专业的学业成绩算法为:Σ(课程属性为必修和限选的全部课程成绩×学分)/Σ学分
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的学生一起,按照《细则》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时,必须签署书面的放弃(拟)推免资格承诺书,而后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时间安排
(一)综测入围推免答辩的学生,必须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秘书递交《申请表》原件、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书面申请、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等。所有材料电子版提交时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专业和姓名命名),部分支撑材料学院核实原件后保留复印件。
(二)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3年9月21日(本周四)上午9:00-12:30,受理地点:榆中校区至公楼B108学院办公室。
(三)所有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一式四份,逾期不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推免生资格。
(四)学院推免工作于2023年9月24日17:00结束,于2023年9月25日向教务处上报学院推免公示名单。
八、推免服务系统说明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教务处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8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九、纪律监督
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学院另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推免工作纪检小组,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各项纪律检查工作。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院推免工作的要主动回避并报备,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院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学院联系方式:0931-8915213 0931-8913736 15692566630 zhouzhaoyu@lzu.edu.cn;
学校联系方式:0931-8912159(纪检监察)
0931-8912031(教务处)
tmgz@lzu.edu.cn(推免工作反馈邮箱)。